摘要:<正>教育部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授予中國人民大學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的稱號,這是對中國人民大學人權教育、人權研究與培訓工作的充分肯定和信任,也是對我們今后工作的鼓勵和鞭策!在高校建立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是落實"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并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舉措。
關鍵詞:社會服務職能; 人權教育; 中國人民大學; 法治中國; 培訓中心; 憲法原則; 人權事業; 法治國家建設; 人權意識; 歐洲人權法院;
文章來源《人權》2014年第4期
不斷發揮人權基地的政策咨詢和社會服務職能_韓大元.pdf
友情鏈接